對型鋼(勁型)構件制作過程中不定期抽檢,重點放在構件的母材的驗收、復試、焊接試件的試驗、焊接、焊縫的超聲波探傷檢驗以及外觀檢驗上。對批量制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,應及時會同有關單位予以協調加以控制,確保構件的制作滿足吊裝的需要。型鋼構件制作的允許偏差應符合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(GB50205-200附錄C鋼構件組裝的允許偏差規定。
鋼結構安裝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建立《鋼結構安裝體系》,其主要成員應由相應資質人員擔任,施焊人員應持有相應焊接位置、且有效期內的焊工合格證;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,應保證設備的完好率,同時應具有相應的安全操作性能(如電焊機配備的電壓表、電流表,塔吊餓安全操作準運證等)。鋼結構構件及鋼結構附件等進入現場后,按到貨批次進行檢驗。
鋼零部件加工工程監理工作控制要點檢查鋼材的切割下料質量,包括從切割面觀察鋼材的質量、用鋼尺、塞尺等檢查切割邊的質量,應符合規范要求。控制鋼材、鋼構件熱矯形,加熱溫度不得大于9000C(熱矯正工人通過加熱區的顏色控制溫度),嚴禁對低合金鋼進行強制冷卻(如澆水)。用游標卡尺或孔徑量規抽查10%螺栓孔徑以及孔壁質量,抽查螺栓孔孔距。鋼結構承包商自檢合格,監理抽查合格,則鋼零件及鋼部件加工工程分項合格。